惠安炫辰塑料加工厂EPS粒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材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惠安炫辰塑料加工厂EPS粒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惠安炫辰塑料加工厂EPS粒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惠安县东岭镇石井村
建设单位:惠安炫辰塑料加工厂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18849888373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28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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