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春顺德堂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永春顺德堂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永春顺德堂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石鼓镇桃源南路1130号
建设单位:福建永春顺德堂食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登益
联系电话:18159520929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2024年12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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