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九竹鹤林分公司竹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省九竹工贸有限公司鹤林分公司政和九竹鹤林分公司竹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政和九竹鹤林分公司竹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鹤林路8号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2024年12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9905992957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鹤林路8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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