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亿兴橡塑有限公司阶段性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晋江市亿兴橡塑有限公司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内容
晋江市亿兴橡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流延膜的生产,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PVC塑料4250吨,项目分阶段建设,本阶段实际生产能力为年生产PVC塑料1240吨,因此本次验收内容仅针对晋江市亿兴橡塑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内的年生产PVC塑料1240吨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现有职工人数10人(其中:5人住厂,5人不住厂),年生产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8个小时。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市亿兴橡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晋江市内坑镇黄塘村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159212022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现状的认识和满意程度;2、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态度;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晋江市亿兴橡塑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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