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微创治疗中心综合楼 (连城县医院二期病房大楼)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连城县医院于2024年11月17日主持召开了连城县微创治疗中心综合楼(连城县医院二期病房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资料,认真讨论后形成相关验收意见,提出部分修改意见,我司对项目环保工作、设施、验收报告等进行了完善,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公示内容:
详见公示附件。
公众参与注意事项:
为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特此作出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17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对应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等有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恰当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众参与方式:
建设单位:连城县医院
联系人:小周;联系电话:0587-33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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