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EPP生产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对本阶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间进行公示。
一、项目环评审批时间
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编制的《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EPP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4年1月5日通过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编号为泉永环评〔2024〕表2号。
二、项目概况
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EPP生产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一都镇美岭村,利用原租赁福建永春美岭人造板厂的厂房1作为生产场所,建筑面积3300m2,无新增用地,建设性质为改建,环评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600吨成型EPP,本阶段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成型EPP,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成型EPP。本次改建无新增员工,改建后全厂职工2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
三、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
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EPP生产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环境保护设施于2024年10月8日~10月21日进行调试,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泉州市美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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