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晋江市豪达伞具配件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单位有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晋江市豪达伞具配件有限公司年产雨伞塑胶配件(伞头)500万打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金瓯村金瓯北区225号3号楼,工程总体投资60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分阶段建设,本阶段生产能力为:年产雨伞塑胶配件(伞头)300万打。本阶段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阶段性竣工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阶段性竣工工程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少,项目生产过程中车间处于密闭状态,则投料粉尘经厂房墙体阻挡后大部分自然沉降在地上,塑料米干燥过程处于密闭状态,其主要产物为水分,仅在设备盖打开时会有极其微量的有机废气产生,整体产生量极少,加之项目生产过程中车间处于密闭状态,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阶段工程生产设备位于较密闭生产车间内,车间隔声效果良好,采取基础减振、定期维护设施;生产时尽量执行关门、窗作业;设备布局进行优化布局,将高噪声源远离厂界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及道路,未有噪声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
项目阶段性竣工工程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桶。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文章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