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钢化玻璃9万平方米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决定等要求,现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溪县城厢厦兴玻璃制品加工厂年加工钢化玻璃9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雅兴村(安溪县中盛建材有限公司D1号厂房)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285993199
通讯地址:福建省安溪县城厢镇雅兴村湾内92号D幢101室
邮编:3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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