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聚辉改性工程塑料米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德聚辉改性工程塑料米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德聚辉改性工程塑料米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德聚辉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锦英路42号四楼401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9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