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及TPX新材料研发技改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及TPX新材料研发技改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及TPX新材料研发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方式:398449593@qq.com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9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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