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荣烽塑料薄膜有限公司年生产PVC热收缩膜(厚度≥0.025mm)1000吨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泉州市荣烽塑料薄膜有限公司年生产PVC热收缩膜(厚度≥0.025mm)1000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内容
泉州市荣烽塑料薄膜有限公司年生产PVC热收缩膜(厚度≥.025mm) 1000吨项目位于晋江市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晋江)基地,租用晋江市泰裕纸箱有限责任公司的厂房及配套设施进行经营。项目主要从事PVC热收缩膜(厚度≥0.025mm)的生产加工,原计划投产8台吹膜机,现有6台吹膜机投产使用,实际生产能力为年生产PVC热收缩膜(厚度≥.025mm) 750吨。项目现有职工人数1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24小时(三班制)。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荣烽塑料薄膜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晋江市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晋江)基地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159991088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现状的认识和满意程度;2、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态度;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泉州市荣烽塑料薄膜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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