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现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目前已完成了回龙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现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本次验收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项目名称:回龙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回龙乡新大桥下游300米
建设单位:南平市建阳区回龙乡人民政府
单位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99-5728010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1日(20个工作日)
验收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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