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墩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及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漳墩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阶段性)
建设单位:建阳区漳墩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建阳区漳墩镇西南面樟溪北侧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2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刘站长15159997117
公示单位:建阳区漳墩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