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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瑞派吕岭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瑞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24-12-16 16:21:32 发布者:XYJ 访问量:13 收藏


2024年12月15日,厦门瑞派吕岭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根据《瑞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瑞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瑞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下称“项目”)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222-106号,租赁王腾滨个人闲置店面,租用的店面总建筑面积108.54m2,总投资30万元,实际建设规模为门诊宠物接待量15只/天。

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始施工建设,2024年10月底完工,至此项目全部竣工,2024年11月开始环保设施调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本项目为宠物医院,主要为宠物提供诊疗及宠物用品销售。实际建设规模为门诊宠物接待量15只/,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项目属于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许可。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5%。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规模为环评全部内容,即门诊宠物接待量15只/天及其配套的设备和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批复,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医疗废水经医疗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进水水质要求后,最终排入吕岭路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前埔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符合验收标准。

2、废气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符合验收标准。

3、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店内噪声经减振、隔声处理后,项目北侧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1中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60dB(A))要求,项目(除北侧外)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综合利用。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符合《瑞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前埔水质净化厂;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和消毒,厂界无组织废气可达标排放;噪声经墙体隔声、减震垫减震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污染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较小。

五、验收结论

根据《瑞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且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厦门瑞派吕岭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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