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和兴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泉州市和兴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泉州市和兴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树兜社区常丰街889号
建设单位:泉州市和兴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项目组成的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1390598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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