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验收公示
闽侯县医院新病房大楼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24-12-13 16:24:29 发布者:蓝天蓝天 访问量:37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为此,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委托福建华远检测有限公司对闽侯县医院新病房大楼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及监测,在此基础上,公司编制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现将“闽侯县医院新病房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闽侯县医院新病房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

建设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号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5年01月10日

联 系 人:钱工

联系电话:13706981531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