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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食品生产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日期:2025-01-17 17:42:38 发布者:zm7085126 访问量:38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食品生产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食品生产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秀山村后郑188号

建设过程:2003年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汇丰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3年4月15日通过原莆田市秀屿区环境保护局审批。2011年12月,莆田市秀屿区环境监测站对现有工程开展竣工环境验收监测(莆秀环验[2011]17号),并于2011年12月9日通过原莆田市秀屿区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3月12日,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50305749058685X001X)。

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07月委托福建省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食品生产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2月08日通过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莆环审秀〔2023〕20号),于2024年04月进行调试生产。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4年12月04日、12月05日委托福建华远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4年12月编制完成《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食品生产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4年12月28日莆田市汇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17日-2025年02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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