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思凯饮品有限公司大韩矿泉水开发项目(重新报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宁德思凯饮品有限公司大韩矿泉水开发项目(重新报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德思凯饮品有限公司大韩矿泉水开发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宁德思凯饮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武曲镇大韩横底矿区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20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1775907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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