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7日,晋江市口腔医院根据《晋江市口腔医院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晋江市口腔医院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晋江市青阳街道曾井社区,是一所非营利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占地面积为5319m2,总建筑面积约11269.8m2。项目设计规模为设置病床50张,牙椅120张,由于市场原因,项目分阶段进行建设,本阶段建设规模为:设置病床50张,牙椅33张。各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善,可以稳定、正常运行。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7年8月13日委托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晋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4月13日以2018年0079号文对该环评报告表给以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晋江市口腔医院工程建设项目于2021年3月委托福建新自然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福建新自然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晋江市口腔医院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组(以下称“技术组”),技术组在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制定晋江市口腔医院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技术方案,并委托福建新自然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验收监测,福建新自然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23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
(三)投资情况
本阶段项目实际建设总投资6892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80.4358万元,占总投资的1.17%。
(四)验收范围
依据《晋江市口腔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分阶段进行验收,对项目的建设性质、地点、生产工艺设备、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内容等进行验收,本阶段验收规模为:设置病床50张,牙椅33张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医院配备有三合一体CT机、口腔全景X光机等放射性装置,射线装置另外委托竣工环保验收,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二、工程变动情况
(1)项目分阶段建设,部分建设内容属于下阶段工程建设内容,因此,本阶段项目建设规模、设备数量、原辅材料消耗量等均小于环评设计规模,尚未达到环评设计产能,剩余建设内容属下阶段建设内容。
(2)项目设备种类增多,但设备数量有所减少,新增设备均为口腔医疗设备及医院基础设施设备,与环评比较更为详细完整,但此变更对项目污染源强无影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所述,本院实际建设中项目性质、建设地点、规模与原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造成污染物增加的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同排入院区建设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二级生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工艺,设计能力为96t/d,处理达标后排入迎宾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区域雨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恶臭,主要为氨、硫化氢、甲烷等污染物,以无组织形式对外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医疗废水处理系统水泵运行噪声、空调噪声、门诊噪声、以及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噪声,采取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及加装减震垫的措施,来减小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站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项目严格将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并设置有医疗废物专用贮存间。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由专人负责定期清掏,污水处理站运行至今未清掏,若需要清掏,应对清掏污泥进行消毒,并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该医疗废物暂存点与人员活动密集区均隔开。该暂存场所做到防雨、防晒、防渗漏;医疗废物按照类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暂存场所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且设置了专用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警示标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晋江市口腔医院于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3日委托福建新自然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水
项目外排综合废水包括一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两日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各项监测指标的排放浓度分别为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总余氯等监测指标结果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的规定。其中CODcr的去除效率为78.2%~80.0%,BOD5的去除效率为78.2%~78.8%,SS的去除效率为81.6%~84.2%,氨氮的去除效率为78.3%~78.4%。
2、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恶臭,主要为氨、硫化氢、甲烷等污染物。监测期间,该医院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氨两日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94mg/m3、0.092mg/m3;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检测结果均小于检出限;甲烷两日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22×10-4%、1.24×10-4%,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规定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医院Z2(即临迎宾路)点位昼间噪声值在57dB(A)~59dB(A),夜间噪声值在47dB(A)~48dB(A),场界噪声值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他三侧场界噪声经监测,昼间噪声值在54dB(A)~59dB(A),夜间噪声值在44dB(A)~46dB(A),场界噪声值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站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项目严格将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并设置有医疗废物专用贮存间。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由专人负责定期清掏,污水处理站运行至今未清掏,若需要清掏,应对清掏污泥进行消毒,并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的医疗废物的暂存区、运输及处置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l8597-2001)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同排入院区建设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二级生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迎宾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等隔音降噪措施,正常生产场界噪声可达标;各类固废均已妥善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正常生产运营对项目周围外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晋江市口腔医院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基本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符合验收执行标准限值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建议与要求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运行记录以及日常监测存档;
(2)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台帐。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附后。
晋江市口腔医院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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