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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蓝湾科技药品口服固体制剂项目
日期:2025-02-24 10:28:59 发布者:fjsqh 访问量:220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厦门蓝湾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蓝湾科技药品口服固体制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厦门蓝湾科技药品口服固体制剂项目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生物医药港鼎山路15号(3#楼)5层

建设单位:厦门蓝湾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生产袋包装颗粒0.2亿袋,铝塑包装、瓶装胶囊剂1.875亿粒、铝塑包装片剂1.075亿片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邮箱:2433865656@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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