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市新弘艺石材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福建南安市新弘艺石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下:
项目名称:福建南安市新弘艺石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
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新弘艺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镇西锦村(复线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人:余国华
联系邮箱:1175818084@qq.com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06月11日-2021年07月09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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