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8日,中鹭信(厦门)工贸有限公司根据《中鹭信(厦门)工贸有限公司中鹭信水凝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中鹭信(厦门)工贸有限公司中鹭信水凝胶生产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鹭信(厦门)工贸有限公司中鹭信水凝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新园南路18-2号602单元之一,系向厦门安氏兄弟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新园南路18-2号602单元之一的空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租赁面积为500m2。建设内容为:水凝胶生产,年生产水凝胶350t。员工人数5人,均不安排食宿, 年工作天数300d,每天8h,项目投资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10月委托厦门欣优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0月29日获得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厦海环审﹝2024﹞114号。项目于2024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1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额为1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中鹭信(厦门)工贸有限公司中鹭信水凝胶生产项目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评报告和环评审批意见分析,项目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总平面布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纯水制备过程产生浓水和设备反冲洗水和生活污水。
①纯水制备过程产生浓水和设备反冲洗水
项目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和设备反冲洗水,属于清净下水,只含有少量无机盐,不含特殊污染物,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
②生活污水
本项目员工人数定为5人,工作天数为300天,均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海沧水质净化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涂胶、UV 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和投料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颗粒物),将涂胶车间、搅拌车间分别设置密闭,并在涂胶机、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分别收集后废气接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1)。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涂胶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通过采取墙体隔声、安装减振垫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员工的生活垃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纯水制备过程产生浓水和设备反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设备反冲洗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处理,由1根30m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52~2.97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1~3.5mg/m3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55.9%~56.5%,颗粒物处理效率:56.7%~57.8%。密闭设施外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0.188mg/m3和非甲烷总烃最大值1.29mg/m3排放浓度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5/323- 2018表1、表3,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值1.32mg/m3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标准》 (DB35/1782-2018)。
3.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0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员工的生活垃圾。
(1) 一般工业固废
A.项目拆包、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5t/a,属于SW17可再生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03-S17),集中收集后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
B.项目纯水制备过程会产生废PP棉滤芯、废活性炭滤芯、废反渗透RO膜,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PP棉滤芯、活性炭滤芯、反渗透RO膜约一季度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0.02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属于SW17可再生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99-S17),集中收集后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
(2)危险废物
A.废气处理设施中更换出的废活性炭,换量约为0.397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 日),废活性炭属于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
B.废气处理设施中更换的废过滤棉,项目半个月更换一次过滤棉,过滤棉的单次填装量为0.003t,过滤棉捕集颗粒物量约为 0.0714t/a,则废过滤棉的产生量为0.143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废过滤棉属于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41-49)。
C.项目生产使用的甘油产生的废空桶,产生量约3.16t/a(约有632个空桶,每个桶约5kg),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废空桶属于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6.1 以下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同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项目废空桶属于其中a类,因此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不计入固废产生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用于盛装同种物料。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活性炭0.3972t、废过滤棉0.1434t/a,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人数为5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日300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5t/a。集中收集,委托园区环卫处理。
五、工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六、验收结论
验收调查及监测结果表明,中鹭信(厦门)工贸有限公司中鹭信水凝胶生产项目能够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并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产生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报告认为该项目基本达到竣工管理要求,验收组同意本项目经整改后通过验收。
七、企业需要整改的内容
1、完善危废暂存间台账、制度,签订一般固废处理协议和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专家组成员签到表
文章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