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三仙特种纸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沙县三仙特种纸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沙县三仙特种纸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
建设地点:沙县青州镇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首动区
建设单位:福建三仙纸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13950958907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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