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锦鸿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三明锦鸿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三明锦鸿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城南镇鱼龙村鱼龙铺58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7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02397507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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