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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华厦眼科医院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日期:2025-02-17 10:16:20 发布者:唐伯虎txx 访问量:21 收藏

我单位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即日起将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安溪华厦眼科医院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安溪华厦眼科医院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兴福路255号,主要从事眼科医疗服务,设置床位36张,日门诊接待量为150人次/天,手术量为1000例/年。目前已经全院区建设完成,运营规模为设置床位36张,日门诊接待量为150人次/天,手术量为1000例/年。

(二)建设项目调试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调试时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调试期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调试期间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废水

项目综合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污水处理站(地埋式)采取“A/O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安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设置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同时定期喷洒消毒剂进行除臭处理,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

3、噪声

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运营期间设备运行的机械噪声,以及病人、职工活动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同时用作医疗废物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收集桶。魏飞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分类、分区收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污泥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兴福路255号

联系人:周总

联系邮箱:799923392@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预计调试期限:2025年2月17日~2025年3月6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安溪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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