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昌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信昌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信昌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
地点:宁德市福安市甘棠镇英岐村沿岸地带
建设单位:福建信昌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内容:建有1.5万吨级船台1座、1万吨级舾装码头1座、机修车间、办公楼及其他配套工程。包括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船舶拆解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蓝经理
联系电话:1775933220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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