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1年6月11日至12日,福建南安市悦华石业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单位有:福建合赢职业卫生评价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福建南安市悦华石业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福建合赢职业卫生评价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福建南安市悦华石业有限公司年增产石材工艺品 1100 平方米位于南安市水头镇仁福村(仁福石材加工集中区),项目分期验收,一期工程总投资100万元,厂房占地面积1045平方米,一期验收规模为:年产石材工艺品800平方米,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托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年增产石材工艺品 1100 平方米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3月18日取得了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文,编号:泉南环评〔2021〕表31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
1、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近期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用于灌溉农田,不外排。
2、项目项目切边、磨光工序均采用水喷淋法,石材加工时水不断喷淋在石材表面,使粉尘颗粒物被水捕集,进入沉淀池。
3、项目噪声设备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的运营设备;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润滑,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4、项目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边角料交由福建南安市柒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处置,石粉泥浆交由南安市全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福建南安市悦华石业有限公司验收组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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