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宏迪工艺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溪宏迪工艺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安溪宏迪工艺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安溪宏迪工艺有限公司
3、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4、详见附件:见下方
5、公示时间:2021年7月24日-2021年8月20日(20个工作日)
6、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13959848866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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