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森机械有限公司竣工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大森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工程机械配件(引导轮、支重轮、拖链轮、驱动轮)8.5万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工程机械配件(引导轮、支重轮、拖链轮、驱动轮)8.5万套项目
地点:南安市大霞美滨江工业区金河大道72号
建设单位:福建大森机械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本次验收规模为年产工程机械配件(引导轮、支重轮、拖链轮、驱动轮)8.5万套项目,验收内容依据环评及批复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1359911881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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