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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生产加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日期:2021-04-22 14:37:35 发布者:丑丑 访问量:444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调试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门生产加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门生产加工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华侨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11号地3#5#厂房。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厂房租用厂房面积2916平方米,年加工生产金属门600扇。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运营时职工生活污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

    (2)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运营时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化县污水处理厂。

废气:项目喷漆、烤漆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外环境排放。

固体废物: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其他物资企业回收利用;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喷漆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废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宁化欣晨门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华侨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11号地3#5#厂房

联系电话:13599365828

    联 系 人:虞先生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8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福建宁化欣晨门业有限公司

20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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