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永固新型建材厂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司目前已完成了惠安县永固新型建材厂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自主验收工作,现将《惠安县永固新型建材厂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惠安县永固新型建材厂
建设地址: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垵固村
联系人:张总 437570791@qq.com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留言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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