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2#化学炭生产线和1#超级电容炭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及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2#化学炭生产线和1#超级电容炭生产线)
建设单位: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新城陈坑瓦口组团(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陈总 13960636376
公示单位: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