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年产调味茶25吨、代用茶25吨、方便食品10吨、调味料15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年产调味茶25吨、代用茶25吨、方便食品10吨、调味料15吨项目位于南安市水头镇五里桥大道726号第五栋第五层。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租赁面积1900平方米,本阶段验收规模为:年产调味茶25吨、代用茶25吨、调味料15吨。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运营时职工生活污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
(2)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运营时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近期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项目破碎及粉碎粉尘经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项目噪声设备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的运营设备;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润滑,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4、项目包装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铭远食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安市水头镇五里桥大道726号第五栋第五层
联系邮箱:1249733967@qq.com
联 系 人:吴先生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福建铭远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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