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普水产开发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厦门华普水产开发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华普水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洪前工业区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22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方式:林经理 1395000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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