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新昌宏石材有限公司年增产15万平方米石板材、7000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福建南安新昌宏石材有限公司年增产15万平方米石板材、7000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年增产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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