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即日起将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福建省南安市景康石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市景康石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南安市水头镇仁福石材加工集中区(水头镇劳光村),主要从事花岗岩石板材生产,规模为年产花岗岩石板材4万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调试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调试时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调试期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调试期间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对主要的噪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并对设备底部安装防震垫等。
3、切割、打磨采用水喷淋法,减少粉尘废气产生。
4、厂区内设置垃圾筒,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石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可回收利用单位回收处置;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由清运公司统一清运处置。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景康石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安市水头镇仁福石材加工集中区(水头镇劳光村)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799464888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预计调试期限: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5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福建省南安市景康石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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