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场废气处理,沼气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垃圾填埋场废气处理,沼气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垃圾填埋场废气处理,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地点:德化县浔中镇高内坑(德化县高内坑生活垃圾处理场场内)
建设单位:德化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项目组成的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1年2月3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2432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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